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早邀請法務部、審計部等單位,就「八百萬助理費變成小金庫,立法院組織法恐成自肥法案」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對於近日助理費除罪掀起跨黨派國會助理反彈,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質詢時表示,陳玉珍提案內容是否妥適本來就有討論空間,不一定會通過陳玉珍版本,翁坦言,陳的提案有些內容自己也不贊成。
翁曉玲指出,自己進入立法院後,看到聘用助理狀況有問題,包含制度面上僵化,或是現行法律制度上不足。翁續指,立委不能聘任兼任助理,也不能聘任工讀生,但立委業務面向非常多,可能只需要請鐘點助理來幫剪片拍照,或是有活動需要找兼任的人去幫忙,但她沒辦法利用立法院的經費支出,只能聘用專任助理,這是很多朝野立委都有提出的問題,也該讓立委聘任助理制度更彈性。
話鋒一轉,翁曉玲說,「國會助理們有一些反彈都能理解,但任何一個法律修正,絕對不會影響到既有助理權益,除非是他們認為自己可能不夠好、不夠優秀,可能擔心未來改變的時候,立委不願意再聘用他們」。
翁曉玲認為,立法院每年編列預算支應立委助理費用,每個委員至少要聘8人,但經費只有40萬左右,平均每個助理5萬元,「如果要聘非常好、優秀的國會助理,這個錢是聘不到的」。
翁曉玲說,因此她反對限縮8人,若是至少聘3位以上,她就可以聘律師、會計師,甚至聘學有專精的研究員,但以現有薪資待遇來說不可能做到這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