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石國際透過運誠法律事務所發出聲明表示,關於國防部採購5.56公厘底火標案,大石公司完全符合投標須知所定「國際貿易業(代碼 F401010)」之投標廠商資格,此採購案為財物採購採最低標得標制度,合大石公司共有4家廠商投標,於開標時4家廠商均符合投標廠商資格,大石公司標價為最低得標。
聲明指出,大石公司依採購案所定契約規範,已履約完畢,足見大石公司有履約能力並且符合契約規範,並無任何違法或違規情事。
聲明續指,傳播不實言論,捏造出惡意、基於個人臉書、媒體公關發表散布不實言論,有心人士明知不實竟刻意配合傳述渲染,均已嚴重毀損大石公司及其負責人、專業人士之商譽及名譽。大石公司已委任律師將對造聲請及相關人等提出刑事訴訟及民事起訴,以捍衛大石公司及其相關人員之權益。
聲明也說,言論自由不是無限上綱,身為民意代表不應蔑視法律為無物,惡意中傷他人。大石公司基於平衡言論自由與社會責任,為確保社會及法治健全運作,願提身而出訴諸司法。望社會大眾及傳播媒體再以訛傳訛,危及國防正視合法之採購事務及國家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