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世芳表示,《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有三個方向,第一個就是「加重處罰」。因現今詐騙集團會利用比較沒有行為能力的人,來行使詐騙企圖。在涉案方面,若有教唆,尤其是未成年人,或者是沒有行為能力甚至外國籍,會加重到二分之一。
然後第二是「加速處理」,劉世芳表示,一旦有金流利用網路平台出去速度都非常快,有的在不到60秒的時候,就已經把所有的金流全部就是挖掘完畢。所以也賦予警政機關,會在最快的速度之內,確認之後趕快阻止詐騙金流流出去。
第三,是針對涉案嫌疑人把「禁奢條款」也把加進去。劉世芳以太子集團為例,表示這些犯罪人大搖大擺吃喝玩樂,對於犯罪詐欺被害人來講是情何以堪。因此修正條文第50條增訂,法院量刑時應注意詐欺犯罪行為人犯罪後之生活,有無逾越一般人通常程度,為科刑輕重之標準。
她表示,本次修法加重處罰、加速處理、加強保障,這三大方向獲得朝野黨團所有立委同意,內政部表達高度感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