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42歲的黃明志,於10月24日分別在吉隆坡兩個推事庭,被控一項擁有毒品罪及一項吸毒罪,對兩項指控皆不認罪。據《中國報》報導,吸毒罪案件今(18)日上午在第三刑事推事庭過堂時,黃明志並未親自到庭。
其代表律師鄭清丰向推事阿倫佐蒂說明,黃明志因身體不適而未能出庭,並由當事人的擔保人代為提交病假證明及相關醫療報告,交由法庭存檔。
主控官薇維阿絲妮塔副檢察司隨後表示,控方已取得與本案相關的尿液檢驗報告,並請求法庭擇期讓案件再度過堂。對此,鄭清丰向法庭指出,控方已向他確認黃明志的尿檢結果為陰性,並申請將案件排定於下週一(22日)再訊,獲推事批准。
庭外受訪時,鄭清丰進一步解釋,由於驗尿結果對毒品呈陰性反應,意味吸毒指控在證據上難以成立,因此相信控方極可能撤回相關控罪。不過,黃明志仍須面對另一項涉及擁有毒品的指控,案件後續發展仍有待法庭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