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列席司法法制委員會挨批 潘孟安說明:不分黨派的憲政慣例
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今天並未列席立法院司委會的專題報告會議。(資料照片/翻攝潘孟安臉書)

不列席司法法制委員會挨批 潘孟安說明:不分黨派的憲政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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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 12:03:00

記者:

鄭宏斌

行政院不副署《財劃法》修正案,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18日)邀請總統府、行政院秘書長等就「不依法副署相關法律責任之追究」專題報告,但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並未列席。潘孟安透過臉書說明未出席的原因,他表示,這是不分黨派的憲政慣例。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天邀請總統府秘書長、行政院秘書長、司法院、法務部就「立法院三讀通過之法律經行政院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移請立法院覆議,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不依法副署、總統不依法公布施行,對我國憲政民主及法制之戕害及相關法律責任之追究」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針對潘孟安未列席,司委會上午決議通過譴責案。
潘孟安在臉書上發文表示,依照我國憲法權力分立原則及憲政慣例,總統府秘書長僅於立法院審查總統府預算案及主管法案時,才會列席備詢。此項慣例無論政黨輪替與否,歷任政府均一致遵循,目的是在保障行政與立法體系間的相互尊重。
潘孟安續指,過去前總統蔡英文執政時期,立法院5次函請總統府秘書長進行專案報告、馬英九期間4次、陳水扁時期15次,當時政府均基於憲法規定與對責任政治之認知予以婉拒。這證明了「總統府秘書長不赴立院進行專案報告」並非單一政黨之主張,而是立足於憲法規範、長期穩定且不分黨派的制度實踐。
潘孟安也說,總統身為憲法之守護者,其首要職責即在於捍衛憲法與憲政秩序。總統府作為輔助總統行使憲政職權的幕僚機關,必須嚴守憲法規範之界線,確保機關職權行使不致逾越憲政分際,方能維持民主政治之穩定與永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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