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光耀科技新團隊另發現,郭維斌疑似長期圖利他的貼身特助,他明知貼身特助另在中國東莞市成立一家光志光電公司,郭維斌卻長期縱容、默許光耀科技與該公司進行非常規交易,明知光耀嚴重虧損仍選擇持續讓利給對方。
據了解,光耀科技新團隊進駐查帳後發現,郭維斌明顯違反對公司及股東應負的忠實義務,透過雙B豪車租賃及與特定關係人從事不合常規的鉅額交易,導致公司遭受鉅額損失,質疑他涉嫌利用職權侵占公司資產,可能觸犯《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不合營業常規交易等罪,因此向檢調提告。
把公司當提款機 租賃3年A逾567萬
檢調單位接獲告訴指出,郭維斌自2020年起至去年間,未經光耀科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擅自以公司名義與和運租車簽訂車輛租賃契約,承租一輛BMW 840i豪華座車,租期長達3年,包括保證金、月租金、清潔費、維修費等,累計高達567萬元`,均由公司支付其私人需求。
告訴狀指控,這輛號稱是董事長、執行長的座車,實際上竟是郭維斌兒子、時任光耀科業務副總經理郭建洲在使用,相關租賃費用從未揭露在公司年度報告,也未經董事會正式決議通過;由於光耀科技自公司成立以來,從無提供個人專用座車的政策,新團隊質疑郭維斌涉嫌利用職權,將本應他自行負擔的私人交通工具費用轉嫁給公司。
更誇張的是,郭維斌去年卸任董事長職務後,這輛豪車仍持續由其子佔用,作為私人座車。
新團隊質疑,郭建洲雖曾擔任光耀科業務副總經理,但公司其他同職等的員工,均無人享用公務車待遇,再加上郭維斌卸任後並未交還公務車,而是任由兒子繼續使用該車,明顯脫離公務範疇,構成利用職權侵占公司資產,導致公司蒙受財損金額超過500萬元。
遭質疑扶植貼身特助 默許光耀虧損讓利
不僅如此,郭維斌擔任董事長期間,長期對主要客戶光志公司進行不利於光耀科的非常規交易安排,光志公司屢以產品瑕疵為由要求折讓,郭維斌卻在未要求光志公司進一步提出品質瑕疵證明、第三方檢測報告或實際損失佐證文件的狀況下,就批准鉅額折讓,截至2024年間,累計折讓金額高達2600萬元。
根據新經營團隊查核數據顯示,光耀科技對光志公司的業務關係,自2022年起急遽惡化,毛利率從2021年的10.63%急速下滑,至去年更惡化至負69.86%,折退率亦從正常的10%以內,暴增至逾3成。儘管交易條件明顯失衡、虧損,郭維斌仍堅持持續對光志公司讓利,因此質疑郭居心叵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