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簽「不罵老婆合約」 嘴賤罵這句…法官判:房子過戶給老婆
男子簽「不罵老婆承諾書」之後又罵老婆,下場悽慘。示意圖/Pixabay

他簽「不罵老婆合約」 嘴賤罵這句…法官判:房子過戶給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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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 12:27:00

編輯:

陳儷文

嘉義一對夫妻常因子女日常生活起居照料事宜起爭執,民國109年11月,兩人發生嚴重的口角,老公不僅罵髒話還家暴妻子,妻子驗傷後聲請保護令,老公為了請求妻子原諒他,在同年12月自願簽立承諾書保證再也不罵老婆,否則名下所有財產都給老婆、老婆提出的條件全部同意。結果去年男子又罵老婆「比王八蛋還王八蛋」,老婆將他告上法院,法官還真的判了男子必須把名下房子轉讓給妻子。
判決書指出,109年11月間,妻子請男子協助照顧小孩遭拒,兩人發生紛爭,男子以三字經辱罵妻子,並將妻子推倒後,以手搥她胸口,致妻子因此受有右下唇瘀青、內側破皮、前胸疼痛、右臀瘀青、右臀上方疼痛、右上臂及左臂兩側瘀青、右手腕內側破皮、右小腿上方近膝蓋處瘀青等傷害。妻子對男子提起傷害、恐嚇之告訴,並聲請通常保護令。
男子在12月間自願簽立承諾書,載明「還有我向妳保證,爾後如果我再有對妳侮罵,甚至肢體上的衝突等狀況,妳要提告,甚至訴請離婚,我都不會再有任何意見,妳所提出的條件,包括房子、車子以及所有儲蓄,全歸妳所有,我全然接受,包含小孩所需的撫養(每月給予5萬塊),絕不推聾做啞,只要是妳提出的條件,我不會有任何反駁…」等語。
但是,去年11月,男子又罵妻子:「妳只是想到妳自己。妳比王八蛋還比王八蛋,妳只想到妳自己,所以講啊我跟妳結婚得到什麼?得到最後是妳的想要房子住,我滾,那我滾還要我負責」。又有一次,兩人的孩子在場時,男子又罵:「我操,哇塞,來繼續看啊,繼續看。是不是講幹真的是他媽的妳不覺得可悲嗎?不會覺得很可悲嗎?不會覺得很可悲嗎?」老婆這次真的不忍了,拿著當年男子簽的「不罵老婆承諾書」將男子告上法院。
男子辯稱「王八蛋」一詞是一時憤慨而脫口,非蓄意全面性、毀滅性之貶低妻子之人格或社會地位,尚不足以使妻子之社會評價因此有所貶損,難謂已構成侮辱,所以沒有違背他簽下的承諾書。
嘉義地院審理此案,法官親自聽了妻子錄下的老公罵聲,包含「比王八蛋還王八蛋」,又以承諾書整體內容看來,是兩人自由意志表示合致,男子於家暴事件後為維繫婚姻及家庭而簽署,以自我約制在婚姻關係存續中不得再有家庭暴力情事發生,法官認定男子有辱罵妻子,違反了他自己簽下的承諾書,妻子請求男子將不動產移轉登記為自己所有,有憑有據,判妻子勝訴,老公必須要將房子過戶給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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