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國際機場接送區科技執法設備由機場公司設置,目前已進入驗收階段,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行政科科長黃明凱表示,桃園機場出入境旅運量大,惟航廈道路空間有限,時常出現違規停車、影響民眾接送機;而為了提升道路使用周轉率及交通秩序安全,將規劃試辦2年科技執法。
若車輛於航廈外接送區停留超過3分鐘,系統就會拍照舉發,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黃明凱表示,科技執法正式上路前,將於明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實施3個月宣導期,期間不取締告發,不過自4月1日0時起將會正式啟用。
航警局強調,3分鐘取締原則針對「臨停靜止車輛」,若是正常載乘過程遇到旅客人數較多,或是行動不便、需搬運輪椅等情形,將視現場狀況彈性處理。
對此,桃園機場建議,接送車輛可多加利用航廈停車場30分鐘免費停車時段,可先在停車場等候,待旅客確認抵達後再前往接送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