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方男夫婦經濟狀況不佳,且長期居無定所,屬於社會局列管的脆弱家庭。由於男嬰出生後遲未依規定施打疫苗,社工人員持續追蹤關懷,卻在今年10月因男嬰父親搬家而失聯。社會局察覺有異,立即將案件列為高風險家庭,並啟動跨單位合作,報請警方協尋。
永康分局接獲通報後,鎖定父母使用的機車,以車追人,於18日晚間找到這對父母。當時他們身邊並無嬰兒,且對孩子去向交代不清,經警方長時間溝通,才突破心防。兩人供稱男嬰已死亡多時,隨後帶警方至郊區一處排水溝指認棄屍地點,警消人員最後在水溝內找到以塑膠袋層層包裹的男嬰遺體。
台南地檢署檢察官19日相驗遺體,發現男嬰身上有多處新舊不一的傷勢,死因有待法醫進一步解剖釐清。由於男嬰父母對於男嬰身上傷勢及死亡原因交代不清,且未送醫或報警,反而選擇包裝棄置遺體,有湮滅證據行為,加上兩人供詞前後不一、彼此矛盾,考量被害男嬰僅5個月大,毫無抵抗能力,且疑似屢遭傷害,有進一步調查事證必要,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19日晚間南院裁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