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美軍購發價書期限將至!立院今朝野協商 無異議授權先簽署再送預算
立法院今(12日)召集朝野協商,通過無異議授權行政院先與美方簽署發價書後再送預算,以確保國家戰略利益。(圖/李智為攝)

對美軍購發價書期限將至!立院今朝野協商 無異議授權先簽署再送預算

美方去年底同意售我M109A7自走砲、海馬士多管火箭系統等8案,其中5案列入1.25兆軍購特別預算中,並有4案已獲發價書。立法院今(12日)召集朝野協商,通過無異議授權行政院先與美方簽署發價書後再送預算,最快明(13日)院會就能處理。
國防部去年12月18日表示,美國政府就國軍「台灣戰術網路(TTN)暨部隊覺知應用套件(TAK)」、陸軍「AH-1W型直升機零附件」、「M109A7自走砲」、「海馬士遠程精準打擊系統續購」、「拖式飛彈續購」、「反裝甲型無人機飛彈系統」、海軍「標槍反甲飛彈續購」、「魚叉飛彈可修件檢修」等8案,總額111億540萬美元對臺軍售案,進行「知會國會」程序。
而美政府同意供、售之武器裝備,「M109A7自走砲」、「海馬士遠程精準打擊系統續購」、「拖式飛彈續購」、「反裝甲型無人機飛彈系統」、海軍「標槍反甲飛彈續購」等5案,均為「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特別預算」中之案項,國防部將於立法院審議通過特別預算後,依程序辦理軍購案發價書簽署作業。
後續國防部宣布,美政府已就「拖式飛彈續購」、「標槍反甲飛彈續購」、「M109A7 自走砲」等3項軍售案,正式向我方提供發價書草案,有效期至今年3月15日。依軍售作業制度,若未能獲得美方同意、展延發價書簽署效期,我方需於3月31日支付首期款。國防部長顧立雄則說,3月6日已經收到海馬士多管火箭系統的發價書,應該要在26日前簽署,現在5項軍購案中,已經拿到其中4項的發價書,後續希望5項均能獲得授權,簽署發價書。
民眾黨團上週五提案,授權行政院先行與美方簽署3項軍售案發價書,並於今召開朝野協商,以保障國家戰略利益。民眾黨團今日在協商過程中,也提出臨時提案,將第4項發價書公布的「海馬士多管火箭飛彈系統」放入授權項目,該提案稍早在民眾黨所召集的協商已獲三黨團同意,確定協商通過,最快明日院會就能處理。
協商結論中,授權行政院先行與美方簽署發價書,以保障國家戰略利益。行政院應於簽署後即刻向立法院提出完整相關武器交貨期程報告,回歸審議常軌,履行行政院於預算編列前後完整說明之義務,不得再以「國家安全」為名,規避民主審議與理性監督。
民眾黨團強調,政府過去在軍購議題上,時常將延宕責任歸咎於在野黨審議,但實際上行政院的程序安排亦存在問題。因此在協商中強調,應在維持國家利益的前提下,同時確保國會監督與民主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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