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事件源於2024年11月一名吳姓公務員在分署辦公室輕生,引發社會對謝宜容職場霸凌的強烈憤慨,檢方隨後在偵辦中意外發現,謝宜容疑似利用公帑購買三節禮盒私吞送給親友,並在辦公室裝潢案中圖利特定廠商。
謝宜容因此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一審遭判刑4年6月,褫奪公權3年。
案件上訴二審後,謝宜容在庭審過程中多次激動落淚,不僅在庭上認罪並向死者家屬致歉,更曾自錄影片哽咽表示「對不起大家、對不起國家栽培」。
她在庭上請求法官依據《刑法》「情堪憫恕」條款給予減刑,並希望能獲宣告緩刑。
雖然法官在開庭時同意將「是否應宣告緩刑」列入爭點,讓謝宜容一度在庭上連聲致謝,但今日二審判決結果出爐,仍維持原有的4年6月刑期,僅在褫奪公權部分獲得縮短。
至於社會高度關注的職霸凌害命部分,檢方先前認為吳男輕生與謝宜容的領導行為並無直接因果關係,因此對過失致死罪嫌做出不起訴處分;但在公務行政層面,謝宜容已被記兩大過免職,並由懲戒法院審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