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鍾文智免報到!信義副所長「假造簽名」95次...貪污罪起訴 辣妻安全下庄
李俊良及妻子黃鈺婷命運大不同。資料照片

包庇鍾文智免報到!信義副所長「假造簽名」95次...貪污罪起訴 辣妻安全下庄

「連一鮑魚」負責人鍾文智涉嫌大規模炒股獲利4.7億元遭判刑定讞,事後卻棄保潛逃,檢警發現信義分局福德派出所前副所長李俊良以主管職便,暗槓值班檯上的報到案件紀錄表,在上面假造鍾文智的簽名,佯造他有如實報到的假象,假造時間自2019年11月至2024年2月共計95次,事後李俊良的帳戶突然增加260萬4000元不明金流,台北地檢署16日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對李俊良提起公訴,先前以50萬元交保的李妻黃鈺婷則因罪嫌不足,獲不起訴。
起訴指出,李俊良明知鍾文智自2021年10月5日開始,應該於每周一、周四及周六前往福德街派出所報導,但他卻將派出所值班台的報到案件紀錄表帶回辦公室內,接續代替鍾文智在案件紀錄表上簽名95次,製造鍾有確實簽到的假象,還幫他省下113.584元油資。
事後李俊良的帳戶從2022年至2024年開始增加260萬4000元不明金流,但檢察官調查,他每月薪水約10萬餘元,沒有其他業外收入,子女也沒提供孝親費,這筆錢來源可疑。
此外,檢方還查出,李俊良於2018年11月4日、5日及7日,登入「勤區查察處理系統」,以家戶查訪為由,查詢民眾個資,將查到的資料提供給鍾文智大帳房葉仲清,葉男再轉告鍾文智。
檢察官認為,雖然鍾文智未如實報到耗費的時間、油資甚微,但李俊良身為派出所主管,利用執行職務之便,包庇予以免除偶爾報到的行為,危害該所警員應公平、公正依法行政的期待,破壞國民對警員公正執行職務的信賴,其行為已該當貪污治罪條例中的公務員違法圖利罪之構成要件,且具有可罰性,已屬刑事不法,非僅單純行政不法。
對此,檢察官建請法院量處李俊良有期徒刑8年並宣告褫奪公權,以儆效尤。至於另外兩名副所長古志銘、梁思強及李俊良妻子黃鈺婷則因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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