抹黑失敗了?律師諷:推一個分局長出來頂罪
陳君瑋律師在臉書上PO文直言,如果誤噴辣椒水真是分局長周俊銘的舉動,她不解為何對方第一時間不出來承認,更不解為何會選在人來人往的夜市「試噴」辣椒水。陳君瑋認為,若實情並非「試噴」,則周俊銘恐涉犯「故意傷害」,懲處不應只是拔官,更應送地檢署法辦。
由於民眾黨在事發後第一時間指稱疑有2名機車騎士涉入攻擊行為,又將矛頭轉向總統賴清德、民進黨及「青鳥」,暗指為特定政治勢力所為,而且在多機直播情況下明明沒有第一時間拍到噴灑者,民眾黨就對外宣稱是「無差別攻擊」,也讓陳君瑋律師傻眼直呼:「原本試圖營造青鳥危害台灣秩序,後來發現漏洞百出,紙包不住火,只能推一個『余文』分局長出來頂罪?」
對此,陳君瑋也喊話台中市長盧秀燕:「盧媽媽市長,你的分局長在給你難看,盧媽媽硬起來!還是又是什麼更可怕的境外勢力力量在操控?」最後不忘列出製造假新聞恐觸犯的罰則,包括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散布謠言且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鍰;另依《刑法》151條恐嚇危害安全罪,以加害生命、身體、財產之事恐嚇公眾,致生危害於公安者,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分局長誤噴辣椒水4次?媒體人傻眼:台灣是什麼奇幻結界
另外,資深媒體人樊啓明也在臉書上發文發文質疑,柯文哲在逢甲夜市辣椒水事件最後被歸咎為「分局長不小心按到噴霧器而誤噴」,但他也在文中列出周俊銘誤按噴霧器的地點,更發現竟然誤噴多達4次。
樊啓明在地圖上列出周俊銘誤噴辣椒水的時間與位置,分別為晚間7時47分50秒在文華路91-3號、晚間8時14分13秒在文華路71號、晚間8時46分39秒在文華路77-1號,以及晚間8時47分56秒在文華路85-2號。
資深媒體人謝寒冰也傻眼直呼:「分局長?在人潮洶湧的夜市測試辣椒水?還測試好幾次?台灣是什麼奇幻結界嗎?為什麼老是有這種違背常識的事情發生?」
放走瑪莎拉蒂惡少分局長記過、誤噴辣椒水卻要拔官送辦?
另外,也有民眾將此案與2021年11月發生的「瑪莎拉蒂暴打案」比較,此案發生於台中市西屯區,一名男大學生因行車糾紛,遭3名男子從瑪莎拉蒂上下車圍毆,最後被重擊頭部,顱內出血傷重送醫,消息曝光後頓時引發社會震驚。警方接獲報案後到場處理,將受傷學生送醫,鎖定涉案車輛與嫌犯身分後也隨即展開追查。
不過,警方第一時間並未即刻逮捕主要嫌犯,而且在做完筆錄後還以「非現行犯」為由放走3名嫌犯,引發「是否有背景影響辦案」的質疑。受到輿論壓力,台中市警局事後也啟動內部檢討,並對相關員警進行懲處,但當時的分局長也只是記過,與這次因誤噴辣椒水就被拔官並函送法辦的周俊銘相比,不少民眾、藍綠市議員都認為此次處分過重。
對此,台中市警局則說明,之所以調離周俊銘的主管職務,是因身為分局長的周俊銘發現辣椒水損壞後,非但沒有立即更換,而是向地面噴灑,結果引發此次事件,顯已處置不當,因此不再適合擔任分局長。
另外,民眾黨相關人士在18日上午9時到前往六分局報案,並由局長吳敬田於11時親自主持專案小組會議,但周俊銘此時仍未坦承,而是直到警方當天傍晚5時調閱監視器,發現他朝地面噴灑辣椒水的動作後,才在當晚10時致電吳敬田「自首」。警方表示,周俊銘此舉已誤導偵辦方向,且有「報告紀律」的問題,才會建議警政署調職。
針對這起引起紛爭的烏龍事件,內政部長劉世芳今(21)日受訪時表示,尊重警政署的懲處,並認為周俊銘在這起事件中身為情務指揮官,面對處置失當或失措的部分確實應受懲處,至於懲處範圍則尊重警政署的量刑。當被媒體追問「劉芩妤質疑該名分局長的政治傾向」時,劉世芳僅回應:「不針對個別參選人做任何回應,剛才已經說明,原則上就是尊重警政署的處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