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30多歲的溫男,2018年6月間駕駛小客車行經三重區三和路時,遭警方攔檢驗出毒品反應,除被裁罰9萬元外,駕照也遭吊銷,且1年內不得重新考領。案件在2019年移送新北分署執行,當時溫男名下無財產,分署僅能核發執行憑證暫結。
時隔多年,新北分署在今年6月接獲情資,發現溫男已有穩定薪資所得,正準備重啟執行程序時,溫男竟「搶先一步」主動走進分署。面對書記官,溫男顯得相當誠懇,他坦言這8年來,始終對當年的犯錯感到愧疚,「那件事一直牢記在心。」
溫男向執行人員說明,當年因為一時迷途才犯下大錯,經濟條件不佳無力償還。經過8年的沉澱與努力,他目前已成功戒毒,並經營實體店面及網路賣場,專營機車相關用品,收入穩定。為了洗心革面,他除了想將罰款還清,更計畫下個月重新考取駕照。
新北分署觀察到溫男展現出的悔意與負責態度,經審慎評估後,同意其申請分3期、每月繳納3萬元的還款方案,溫男當場也先繳納了第一期款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