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傳LINE算職場霸凌嗎?勞動部揭5大認定標準一次看懂
根據勞動部《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霸凌成立須符合5大條件,包括在「勞動場所執行職務」期間,由「事業單位人員利用職務或權勢」發起「逾越業務必要合理範圍」,並且「持續以冒犯、威脅、孤立等不當言行」針對受害者,最終導致「身心健康遭受危害」。
針對下班後仍舊收到主管透過LINE等通訊軟體交辦工作事項、群組出現不當言語等情況該如何界定為是否涉犯職場霸凌的部分,勞動部職安署職業衛生健康組副組長彭鳳美也援引上述「職場霸凌5大條件」表示,首先必須確認是否屬於工作要求;若只是私下互動,則不符合職場霸凌定義,但若涉及主管交辦工作、需在限定時間內完成,則符合「執行職務」的條件。
不過彭鳳美也表示,這部分仍需依個案進行實質調查來進一步認定,以確認交辦案件是否「確實不合理」。彭鳳美指出,只要屬於合理的工作指導、績效指標管理,都不會直接落入霸凌範圍:「除非他有刻意針對一些人員,所以我們會去看他的目的,以及他交辦這樣任務的合理性,去綜合整體考量。」
瑋燁法律事務所律師翁瑋則說明,由於「職場」的定義並不只限於事業單位,透過簡訊、電子郵件等方式聯繫也都算職場範圍,因此「下班後傳LINE訊息算不算職場霸凌」,實務上常需根據「是否具備即時回覆的急迫性」作為判斷標準,若只是主管交代、提醒可以隔日上班再處理,通常仍屬正常傳訊;但若主管是以「奪命連環call」的方式逼迫員工下班後必須立即處理,就可能符合「逾越合理性」的標準。
勞動部強調,新法已定明職場霸凌防治為雇主的法定義務,違反相關規定最高可處300萬元罰鍰,且得依事業規模、性質或違反情節,加重至法定罰鍰最高額1/2。勞動部也將配合該等規定施行,積極規劃推動的相關配套措施,包含培訓調查專業人才及建置調查專業人員資料庫、全國職場霸凌通報系統、補助中小企業遴聘外部調查專家等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