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起訴書指出,49歲的葉男於2022年5月調任高雄監獄第13工場擔任主管,負責管理受刑人日常行為、工作考核、信件檢閱以及提供假釋審查意見等,對受刑人具有實質影響力,但他卻自2023年11月起對一名受刑人伸狼爪,三度藉故將對方叫到位於監視器死角的庫房角落,強迫受刑人為他口交。
被害人事後崩潰暴瘦,忍不住向另名管理員申訴,葉男獸行才曝光。法院審理時葉男矢口否認,辯稱是因自己嚴厲管教,遭受刑人挾怨報復。但合議庭勘驗監獄庫房監視器畫面,發現事發地點位於監視鏡頭拍不到的庫房休息區,僅一人可容身,但葉男與被害人進入後卻長達20分鐘沒出來,且中間還看到有不明部位上下晃動,被害人出來時,臉上口罩已拉至下巴處。
被害受刑人事後向檢察官崩潰控訴當時慘況,表示自己身處監獄高牆內,根本無處可逃,一想到若反抗可能會被取消假釋資格,只能任由葉男蹂躪,身心蒙受巨大的痛苦與創傷。與他同房的多名獄友則證稱,也曾被葉男以口頭或動手碰觸下體等方式性騷,從旁觀察被害人則是情緒明顯低落,「他原本刷牙都兩三口就吐掉,後來都主動刷牙,而且一刷就是3分鐘」。
合議庭根據監視畫面及證人指述,認定葉男辯詞不可採,痛批他嚴重敗壞公務員風紀、戕害受刑人人權,且犯後態度惡劣,因此以利用權勢強制性交2罪判他4年有期徒刑,以昭炯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