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10日凌晨,張姓警員於下班時間飲酒後騎車外出,行經公明路時遭第二警分局公園所兩名警員攔查。張員雖主動表明身分,卻老練地選擇拒絕酒測,要求值勤警員開立一張罰鍰18萬元的「拒絕酒測」罰單。只因拒絕酒測就不用製作公共危險危險筆錄,張員的警員身分只要不被上報,就能避免記過跟調職的處分。
關鍵通報疑遭「行政瑕疵」攔下 涉案人竟如常投入演習
當時代班主管、公園派出所林姓副所長獲報後,疑似未依警察局內規立即向分局陳報張員的警職身分。這關鍵的「行政瑕疵」,讓本應接受即時查處的酒駕警員,竟然還能若無其事地在10日下午參與「2026城鎮韌性(防空)演習」。
靠勢「局長表外甥」? 副所長知情未報引發包庇爭議
張姓警員深夜酒駕,公園所林姓副所長知情未報,11日在嘉義警界傳開,好事者碎嘴隱喻林姓副所長敢幫張員「隱匿」,只因他是現任嘉義市警察局長陳明志的親戚,兩人的親等關係為「表舅」與「表外甥」。
內部同仁加碼爆料,林男仗著「局長外甥」的身分,平時在勤務安排上就展現出驚人的特權。他被指控常態性拒絕排深夜勤,導致相關時數必須由所長或其他巡佐苦命分擔。雖然第二分局事後緊急統計宣稱其代班時數「目前了解並無異常」,但在內部「敢怒不敢言」的氛圍下,這種公關語言顯然難以平息基層的怒火。
經了解,陳明志是林姓副所長的表舅。陳明志受訪表示,到嘉義市服務後才知道有這位表外甥,不過此事交由第二分局調查處理,該怎麼辦就怎麼辦,若有依勢涉及違紀的情事,將加重處分。
局長重申嚴正執法「依法嚴辦」 督察系統介入追究責任
「酒駕在警界是天條,一旦觸犯,當年考績絕對丙等,情節嚴重的話還會被免職。」市警局說,根據內政部警政署規定,張員拒酒測將記1大過處分。當時處理的兩名警員不認識張員,但事後有依規定通報派出所代理主管林姓副所長,林姓副所長疑未第一時間呈報,後續調查若涉行政瑕疵,將依規定追究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