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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春鶯涉反滲透法等罪判7年 劉世芳:可撤定居資格、須在台服刑
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對台灣社會安定或是國家安全有疑慮時,政府可依法取消徐春鶯的定居或是永居資格。(資料照片/姜永年攝)

徐春鶯涉反滲透法等罪判7年 劉世芳:可撤定居資格、須在台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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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2 09:25:00最後更新 2026/08/12 09:28:58

記者:

李文馨

攝影:

姜永年

中國籍配偶徐春鶯涉反滲透法等一審遭判有期徒刑7年。內政部長劉世芳今天(19日)表示,依《兩岸條例》及《定居許可辦法》,當她對台灣社會安定或是國家安全有疑慮時,政府可以取消定居或永久居留資格;且未來若判決定讞,也要在台灣服刑。
曾列民眾黨不分區立委中配徐春鶯,涉受中方滲透來源指示,幫時任台北市長候選人黃珊珊及總統候選人柯文哲站台,更經營地下匯兌又涉詐貸等,新北地院昨天一審宣判徐春鶯犯反滲透法2罪等多罪合併判刑7年。
劉世芳今天上午在立法院受訪表示,按照《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第33條,對於台灣社會安定或是國家安全有疑慮時,政府可以按照第33條取消定居或是永久居留的資格。
劉世芳指出,現在公文還在簽辦當中,必須等法院正式判決書,台灣是一個有法治的國家。對於很多人詢問說,「如果未來判決定讞以後,要不要在台灣服刑?確實沒有錯,因為她是在台灣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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