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冒簽本票背書 觸犯教唆偽造有價證券罪
陳盈潔入獄起因於2013年間的財務糾紛。當時她向友人借款約280萬元,因債權人要求提供保證人,陳盈潔在妹妹未同意下,唆使大姊在本票上冒簽小妹陳郁心的名字與身分證字號背書。後續因未能還款,演變成刑事案件,經檢方起訴後展開多年審理。
獄中健康惡化送醫 申請保外就醫返家休養
入獄前陳盈潔已患有中風、失智症及多重慢性疾病。發監服刑僅約一個多月後,陳盈潔在2023年10月因急性腎衰竭、敗血症等嚴重病況緊急送醫救治。考量其身體狀況不適宜繼續服刑,法務部矯正署隨後核准其保外就醫申請。
最高法院判刑3年2月定讞 2023年正式發監
全案歷經多次發回更審,法院認定陳盈潔教唆他人偽造本票,教唆偽造有價證券罪成立。最高法院於2023年判處3年2個月有期徒刑定讞,陳盈潔於同年8月23日在家人與好友陪伴下前往台北地檢署報到,正式發監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