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慾足跡遍布台南 「摩鐵地圖」記錄五年地下情
判決書指出,被告蔡女明知王男是有配偶的人,卻從2019年底起至2024年4 月止發展地下情。兩人「摩鐵地圖」足跡橫跨台南東區、歸仁、仁德、永康等地,頻繁在汽車旅館及蔡女住處發生親密關係。兩人的情慾秘密,是因為正宮意外看到LINE訊息,找來徵信社協助蒐證查獲。葉女不甘家庭破碎,精神飽受折磨,憤而向蔡女索賠 100 萬元。
正宮靠 LINE 訊息與徵信社反擊
庭訊時,蔡女並未全盤否認婚外情,卻大打「悲情牌」試圖脫罪。她辯稱,自己是受制於王男的強勢控制,才被迫發展這段違背自由意志的不倫戀,甚至宣稱自己長期遭到王男恐嚇、騷擾與跟蹤,導致罹患精神疾病。蔡女強調,自己也是這段關係中的「被害人」,並非故意侵害配偶權。她主張王男先前已在調解中支付正宮 30 萬元,認為債務應已免除。
分手後才有的恐嚇不足採信 法官認定侵權情節重大
承審法官比對證據後,狠狠打臉蔡女的說法。法官發現,蔡女雖提出刑事告訴與對話截圖佐證被恐嚇,但相關犯罪事實的發生日期多是在 2024 年 8 月以後,也就是雙方婚外情結束後才發生的糾紛,無法證明她在長達5年的交往期間是處於「非自由意志」的狀態。法官直指蔡女的說詞僅是「臨訟抗辯」,不足採信。
法官審理後認為,蔡女與人夫長期發生性行為,顯然逾越一般社會客觀能容忍的男女交往分際,嚴重破壞他人婚姻生活的圓滿安全,屬情節重大。至於賠償金額,法官考量兩造經濟能力與侵權時間長短,認賠償 30 萬元較為適當。法官強調,即便人夫王男已先賠償 30 萬元,但該調解僅具相對效力,不能因此免除蔡女身為共同侵權人的賠償責任。全案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