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調查,陳能釧於2023年間闖入新北市三芝區某民宅探險直播,遭自稱屋主的楊姓民眾提告。士林地院本月6日開庭時,陳男當庭坦承犯行,楊姓屋主則情緒激動,怒控陳男破壞門鎖、翻箱倒櫃,甚至把房子害得被外界形容成「鬼屋」,讓她「快要發瘋」,當庭要求30萬元賠償。陳男則強調僅有直播、絕無破壞,並苦笑表示剛回國收入銳減,最多只能負擔8萬元,雙方調解破局。
法官質疑提告合法性 撤銷簡易程序
原本全案因被告認罪,法官原本裁定「逕以簡易判決處刑」,欲快速結案;但承審法官隨後審酌卷證發現,侵入住宅罪屬於「告訴乃論」,提告人必須是法定的產權人或合法管領權人。然而,楊姓告訴人迄今始終未能提出該處地址的所有權狀,也無其他足資證明自己為合法管領人的證據。
法官認為,楊姓民眾是否具備「合法告訴人」的身分容有重大疑慮,全案是否屬於合法告訴仍有待調查,不宜直接以簡易判決處刑,因此於8月10日發布刑事裁定,撤銷原先的簡易判決裁定,回歸「通常審判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