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指出,27歲黃女原為警專第一名畢業,2025年10月起因情緒不穩在群組發布異常言論。同年12月19日至21日,她在LINE群組留下「猜猜闕OO會被誰開槍爆頭」等字句恐嚇偵查隊副隊長。
北捷隨機殺人事件發生後,她又在Threads留言聲稱要當模仿犯掃射。同月22日,她更附上台中購物節立牌照片,貼文稱要「直接在盧秀燕腦門開3槍」。黃女隨後遭拘提收押並停職,直到2026年4月獲20萬元交保。
法庭攻防方面,辯護律師黃子欽指出,精神鑑定報告顯示黃女案發時嚴重解離、與現實脫節,甚至妄想自己是神明,辨識能力遭妄想取代。律師請求傳喚鑑定醫師陳佩琳到庭說明,或以書面函詢探究其是否符合《刑法》第19條完全喪失控制能力之要件。
公訴檢察官對此表示,鑑定醫師已具結且報告記載明確,無傳訊必要,並要求辯護律師勿於開庭當日才提出調查聲請。目前已無警職、改任一般行政助理的黃女表示,現由父母陪同居住並持續至身心科就診。審判長黃立宇諭知,是否傳訊或函詢醫師將由合議庭評議,全案擇日再開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