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17年

即時
2026/03/27 16:34:00
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政治獻金等案,昨日(26日)一審判處17年有期徒刑,民眾黨隨即號召支持者於3月29日重返凱達格蘭大道抗議。針對外界質疑凱道路權申請時程,台北市警局中正第一分局今(27日)發布新聞稿澄清,該團體係依《集會遊行法》及釋字第718號解釋,以「不可預見之重大緊急事故」為由申請緊急集會,警方已依法受理。

即時
2026/03/26 16:25:00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等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26日)判處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可上訴。對此,台北市長蔣萬安表示,民眾期待司法本於事實,不要有雙標和政治追殺的感覺。

即時
2026/03/26 15:29:00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26日)下午2時30分進行一審宣判,最終遭判處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對此,上午傳出跌倒住院的柯媽何瑞英聽聞消息後淚訴,其他黨派哪有人像柯文哲被司法針對,「真的是政治迫害」;柯胞妹柯美蘭則僅簡短回應4字,「我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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