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憲蒼表示,鍾文智屬於棄保潛逃案件,依法須定期至派出所報到,分局後續調閱相關簽到紀錄時,發現簽名筆跡與本人不符,才進一步啟動調查程序。由於案件已進入檢察官指揮偵辦階段,是否涉及收賄、包庇等細節,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暫不便對外說明。
對於外界質疑為何懷疑會指向副所長,李憲蒼指出,涉案李姓員警為案發時期的派出所副所長,相關簽到程序多由副主管核章確認,才成為調查重點之一,並非刻意針對特定人員。
李憲蒼也強調,本案是信義分局主動發現、主動通報,並非外部檢舉。分局今早8時30分已召開人評會議,針對涉案人員即刻啟動行政處置。除李姓前副所長目前遭檢方聲押,若法院裁定羈押,將依規定報請停職外,另涉案的古姓、梁姓兩名副所長,原各以30萬元交保,分局已即日起調整為非主管職務,避免影響後續調查。
信義分局督察組昨亦發布聲明指出,分局在刑案偵查過程中發現員警疑涉不法,隨即主動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並配合檢方、警政署政風室及調查局同步搜索、調查,後續將依偵審結果,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考監責任,強調秉持「自檢自清、警紀警辦、毋枉毋縱」立場,全力維護警紀與警譽。
檢調指出,鍾文智因炒作多檔TDR不法獲利數億元,判刑定讞後獲准交保並限制出境,卻疑似在2021年至2023年間,透過員警偽造簽到紀錄掩護行蹤,最終潛逃中國。檢方目前已聲押涉案李姓前副所長及鍾文智帳房葉姓男子,並持續擴大追查是否仍有其他公務人員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