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銀海一審被嘉義地院依貪污、廢棄物清理法及槍砲罪,合併判處有期徒刑6年6個月,褫奪公權4年。今日二審開庭,氣氛顯得格外沉重,邱銀海在律師陪同下出庭,比起一審時的強辯,他這次採取「認罪求饒」策略。對被告較為有利的是,邱銀海已積極展開廢棄物清運,試圖展現「犯後態度良好」。
嘉檢起訴書指出,邱銀海2018年當選後,因債台高築,竟動歪腦筋到助理費上,找來陳姓女子、自己的女兒以及助理廖男的母親當「人頭」,4年間詐領補助費與慰勞金高達90萬9346元。法官痛批他身為議員不廉潔自持,還把領來的錢挪作私人開銷。
更誇張的是,邱銀海為了還債,竟然跟朋友合夥搞起「垃圾生意」。他利用人頭租下嘉義中埔鄉的農地,表面上是租地,私下卻讓非法業者載著廢木材、廢塑膠、磚塊等混合廢棄物來傾倒,每車收費6000元到2萬多元不等。檢警在他住處房間搜出制式與非制式霰彈各14顆,簡直把議員服務處當成「軍火庫」與「垃圾轉運站」。
一審法官認為,邱銀海無視環境破壞,讓農地變成廢地,對土地所有人造成重大損失,且寄藏子彈對社會治安威脅極大,量刑不宜輕縱。如今邱銀海在二審法庭上展現極大誠意,不僅繳回犯罪所得,還拚了命清運廢棄物,試圖在最終宣判前,為自己的刑期爭取一線生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