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起訴指出,方男與妻子及方男乾妹妹3人同住於台南市,去年7月方妻生下男嬰,身為父母及男嬰乾姑姑,本應給予孩子最溫暖的保護與疼愛,不料3人竟將無辜嬰兒當作發洩對象。自從男嬰出生起,方男便多次持長條軟棒或徒手毆打,乾姑姑凌女則以拳頭揍男嬰肚子,連親生母親林女也在男嬰哭鬧時,多次狠心以拖鞋抽打男嬰臀部並拍打臉頰,導致男嬰全身新舊傷痕累累。
去年12月間,因社會局通報警方有男嬰未打疫苗,且父母行蹤不明,永康分局員警「以車追人」找到方男夫婦,一問之下才知男嬰已身亡,且遺體還被兩人棄置在橋下,經警帶同兩人找到時,已成冰冷嬰屍。後經法醫鑑定,男嬰生前早已滿身傷,包括右鎖骨、肋骨及膝部都有多處陳舊性骨折,顯見其受虐時間之長。
檢方查出,方男3人多次對男嬰施暴,去年11月間僅因男嬰哭鬧不停,再次引發3人不滿,方父與凌女分別對嬰兒胸、腹部拳打腳踢,母親林女更喪心病狂地將男嬰頭部猛力推撞牆壁,現場發出沉重「叩」的一聲,男嬰因此頭骨骨折、肋骨骨折,在租屋處內氣絕身亡。
3人發現男嬰死亡後不僅未報警,反倒謀議棄屍。林、凌2女先以藍色垃圾袋包裹遺體,再套入黑色塑膠袋,隨後由方父騎乘電動機車載著凌女,在深夜將屍袋丟棄於新市區高鐵橋下的排水溝內,直到社會局專責人員發現男嬰與父母均失蹤報警,警方找到方男夫妻盤問,才讓這起人間悲劇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