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檢察機關調查,該賭盤標的為「2026年臺灣地方選舉:黨內優勝者」,誘使不特定民眾預測哪一個政黨能贏得最多的地方政府首長席次。
該平台採用「PK賭盤」模式,以定錨美元的穩定幣「USDC」作為投注籌碼,賠率隨下注狀況每日浮動,並由平台抽取手續費。
桃園地檢署檢察長張春暉獲報後高度重視,隨即指派檢察官林奕瑋指揮金門縣刑大與桃園市刑大組成專案小組追查。專案小組發現廖姓被告利用虛擬貨幣隱密性企圖規避查緝,但檢警仍精準掌握其行程,趁其自境外返國之際於機場將其查獲到案。
桃園地檢署強調,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103 之 1 條規定,參與選舉賭盤者最高可處 6 個月有期徒刑;經營者最高可處 5 年有期徒刑,且所有不法所得(含虛擬資產)將一律沒收。檢方呼籲,科技犯罪必留痕跡,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應共同守護廉潔的民主選舉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