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寓防水沒做好!1樓狂漏水屋主怒提告 樓上鄰居全部慘了
新北一棟老公寓防水沒做好,法院判2至5樓屋主要賠償1樓屋主。

老公寓防水沒做好!1樓狂漏水屋主怒提告 樓上鄰居全部慘了

傻眼!新北一棟老舊公寓的1樓屋主飽受天花板漏水、壁癌之苦,經蒐證發現是3樓住戶浴室防水層、公共管線出現問題,因此多名住戶要負連帶責任,不僅要修復漏水,還要賠償1樓住戶損失的租金共22萬5000元,未來每月還需支付5000元,直到修復完成,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新北一棟老舊公寓的1樓屋主阿豪(化名)長期出現天花板、牆面滲水的情形,經過鑑定確認是3樓住戶浴室的防水層破損,以及整棟建築物共用的排水幹管管線老化失修,導致水分沿管道與結構滲入1樓。
法院指出,3樓住戶未善盡防水層的維護責任,應負主要責任;至於共用排水幹管部分,因屬2樓至5樓住戶共同使用與管理,相關住戶皆有維護義務,卻未妥善處理,構成共同侵權行為,須負連帶責任。因此,3樓屋主須依鑑定報告的結果修復浴室防水層,確保不會再漏水,另外包括3樓屋主在內的2樓至5樓住戶,也要共同修繕公共排水管線,以及1樓受損的部分。
另外,由於阿豪的房子漏水影響出租,每個月減收租金5千元,截至言詞辯論終結前共45個月,判決所有屋主需要連帶賠償22萬5000元,並且未來還需每個月支付5000元,直到修繕完成為止,須加計年息5%;訴訟費用的部分,法院認為,整體費用分配為原告負擔25%,其餘由被告依責任比例分擔,其中3樓屋主負擔最高比例,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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