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她為老婆」!前海軍中士吃幼齒國中妹誘拍裸照 上訴溫情喊話法官不買單
前海軍中士吃幼齒國中妹、誘拍裸照遭判刑。示意圖

「視她為老婆」!前海軍中士吃幼齒國中妹誘拍裸照 上訴溫情喊話法官不買單

mirror-daily-logo

2026/06/24 10:36:00最後更新 2026/06/24 11:04:46

記者:

王吟芳

高雄一名原服役於海軍二五六戰隊的朱姓前中士,2023年間上網認識當時年僅13歲、仍就讀國中的少女,並發展為男女朋友關係。交往期間,朱男多次與國中妹車震、上摩鐵開房,還要求少女自拍裸照傳給他看,一審被依違反兒少法及與未成年人性交等4罪重判,他上訴大打感情牌,辯稱將少女「視為老婆」,懇請法官網開一面改判最輕刑度,但被二審冷打臉駁回。
檢警查出,朱男在海軍服役期間,與當時年僅13歲的國中少女成為男女朋友,明知少女未成年,卻為滿足自身性慾,先後2次帶同少女「車震」,又帶她到旅館開房嘿咻。
此外,朱男還利用通訊軟體LINE傳送訊息,包括「脫掉比較適合吧?」、「幹嘛我不能看我自己老婆的身體嗎」等,引導少女自行拍攝裸露胸部的性影像1部及照片2張傳送給他觀覽,嚴重妨害未成年人身心發展。

家長投訴海軍 淫兵秒汰除

少女家長得知後氣炸,向海軍單位投訴並報警,朱男因而遭海軍汰除。高雄地院一審審理時,考量他在警方發覺前主動投案,符合自首要件,且坦承犯行,依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引誘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等4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7月至1年9月不等。
朱男不服判決上訴,向法官大打感情牌,辯稱自己當時與被害少女在談戀愛,是把對方「視為老婆」來對待,主張自己並非罪大惡極、泯滅人性,懇求法官能網開一面,改判處最輕刑度,好讓他有機會能重新做人。但二審合議庭不買單,拒絕朱男溫情攻勢,將上訴駁回維持原判。

延伸閱讀

promote-topic 關閉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