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大學法律與政府研究所教授陳英鈐受訪時單刀直入地說,監察院等監委員額等規定都寫在憲法層次,「問題寫進憲法,一般修法解決不了」。
第一關:國會三黨必須有共識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修憲須經兩個階段。第一關在立法院,須由立法委員4分之1提議,修憲委員會審查後,再由立法院以4分之3立委出席、出席立委4分之3同意通過,提出修憲案並公告半年。立院113席立委,泛藍陣營54席、民進黨團51席、民眾黨團8席,意即只要其中一個黨團不支持,立法院無法通過修憲提案,讓民眾複決。
第二關:逾950萬贊成票,從哪裡來?
修憲案公告半年後,還須交付公民複決,同意票必須超過全體選舉人總額半數,修憲才算成立。台灣現有投票權人接近2000萬,複決門檻是全體過半數投贊成票,也就是超過950萬票贊成。
2022年的18歲公民權修憲案是最直接的前車之鑑,當時在國會朝野均表態支持,投票率因與九合一選舉合併而相對較高,最終贊成票卻只有564多萬,和選舉人半數的962萬票門檻相距甚遠,修憲宣告破局。
陳英鈐說,「那次是跟九合一選舉一起投的,結果都只有500多萬。這次就算立法院通過,公告半年就已經過了九合一投票時間,變成只能單獨投票。單獨投票投票率連20%都不到。」結論只有一個:修憲複決,高機率失敗。
「先凍再廢」的捷徑,走得通嗎?
既然修憲這條路極難走通,蔣萬安提出了另一條路:不修憲,先凍結。
透過全面否決監委人事同意權,讓監察院人去樓空,形成事實上的停擺,再啟動修憲討論。蔣萬安援引2005年陳水扁執政的前例,當年立法院未審查監委名單,陳水扁也未重提,監察院長達3年半未實際運作,且未引發憲政危機。
然而,陳英鈐對此明確反對。他指出,根據大法官釋字第632號解釋,監察院為憲法行政機關,總統負有提名義務,立法院亦負有行使同意權之義務。他強調:「你可以針對個別候選人的適任性進行投票,但若以廢院為由全數封殺,導致憲政機關功能喪失,這在憲法實務上並不適當。」
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林佳和也有類似憂慮。他指出,若立法院杯葛監院人事權,恐怕會如之前憲法法庭一樣出現憲政機關停擺問題;即使支持廢除監察院,立法院也不能以拒絕審查監委人事為理由。
修憲委員會僅開過一次會
立法院於2025年8月成立修憲委員會,依政黨比例推選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林思銘,民進黨立委莊瑞雄、鍾佳濱及民眾黨立委黃國昌等5人擔任召集委員,至今僅開過一次會決定召委。黃國昌辭任立委後,由王安祥遞補,但其召集委員資格仍待確認,尚無法主導召開修憲委員會,因此開會與否仍取決於國民黨、民進黨態度。
陳英鈐對這場討論最深的憂慮,不在廢不廢監察院本身,而在於政治人物把修憲當口號的代價。他說,「三黨都說要廢,但沒有人站出來,到底憑什麼會過」,希望各方好好談一談,不要再意氣用事,「政治人物就是要拿出值得人民信賴、拿出可行的方案」,這才是民主政治可長可久的作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