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重誹謗罪

即時
2026/02/25 11:34:00
高雄陳姓婦人不滿結拜十幾年的閨蜜吳女與自己老公暗通款曲長達10年,氣得在臉書大暴走開罵「我是她的閨蜜,而我先生是她的最愛」、「北港香爐」。高雄地院審理後,認定陳婦觸犯加重誹謗罪,判她拘役55日,可以5萬5000元易科罰金。可上訴。

即時
2026/01/15 20:01:00
新北市30歲王姓男子,與直播主前女友A女2024年分手後心生不滿,竟在女方直播時以「石酒宮芬」、「大谷翔平」等暱稱留言「這主播我睡過」或在其工作群組傳訊「要看主播副本找我」等方式騷擾女方,新北地方法院一審依加重誹謗罪判處王男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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