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彰化地檢署偵辦議長謝典霖與父親謝新隆涉貪污等案,17日2人被地院裁定羈押禁見,父子不服提起抗告,原盼撤銷羈押重獲自由,不過24日晚間台中高分院最新裁定出爐,法院認定兩人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滅證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認為具保、限制住居等手段不足以確保追訴程序,因此維持羈押禁見、抗告予以駁回,且本件不得再抗告。明天就是中秋節,父子倆得在看守所裡無奈度過佳節。

彰化縣議長謝典霖與父親謝新隆涉議會餐敘賄選、公款使用案,彰化地院裁定羈押禁見,父子均已提出抗告,盼撤銷羈押、趕在中秋節前返家。不過最新進度顯示,地院今天仍在整理卷證,尚未送抵台中高分院,若明天無法完成分案、裁定,適逢中秋4天連假,父子恐得留在彰化看守所度過佳節。另一方面,謝典霖近期痛風發作曾住院,律師已協助送藥入所,目前身體狀況穩定。

彰化縣議長謝典霖因涉嫌挪用公款宴客替表姑陳貞妃綁樁,與幕後操盤的父親謝新隆雙雙遭收押禁見。 謝典霖在檢調約談前夕,高調宣稱餐會是為了討論立委胞姊謝衣鳳爭取的「3.4億元畜牧糞尿處理中心」公共建設,試圖化解司法危機。根據《鏡週刊》報導,謝典霖這套說詞遭多名與會地方人士與監視器畫面集體打臉,不僅未能成功「隔空串供」,更讓謝氏家族叱咤彰化政壇逾40年的政治版圖面臨前所未有的震盪。

彰化縣議長謝典霖涉嫌動用議會公款宴客,替角逐溪湖鎮長的表姑陳貞妃綁樁,遭法院裁定收押禁見。 謝家雖提出抗告力拚翻案,質疑檢方「押人取供」,根據《鏡週刊》報導,檢調掌握將謝典霖父子送進看守所的三大關鍵鐵證,不僅讓賄選風暴升級為刑度7年起跳的貪污重罪,更讓謝家企圖串供滅證的佈局全面崩盤。

彰化縣議長謝典霖父子涉議會公款餐敘、賄選案,17日深夜被收押禁見後,彰化地檢署19日再補充說明,直指本案並非單純選舉造勢供餐請客,而是使用議會公款支付餐會費用,且與選民投票形成對價關係,涉及貪瀆及違反選罷法雙重不法。彰檢指出,現場除高價料理、洋酒,餐後還致贈蛋黃酥,參與選民逾百人,換算每名選民獲得利益已超過千元,成為判斷本案犯行的重要因素。

彰化縣議會議長謝典霖日前在議會席開10多桌餐會宴請溪湖鄉親,被檢調指控選舉賄賂、詐取公款等罪嫌,檢方16日搜索9處、帶回20多人偵訊後,謝典霖與父親謝新隆深夜被法院裁定羈押禁見,母親鄭汝芬則以1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當天也出席餐會、並與謝家等人合照的國民黨彰化縣長參選人魏平政18日主動開記者會發聲,他強調「尊重司法、相信司法」,盼案件早日釐清;國民黨彰化縣黨部主委蕭景田則認為,調查既然已經展開,盼回歸正常調查機制。

距離年底九合一大選只剩下71天,錯綜複雜的彰化縣長選情再添變數,彰化縣議長謝典霖和父親謝新隆因涉餐會賄選與貪污等案遭收押,母親鄭汝芬則以100萬元交保。而謝家先前才捨棄縣長選舉,以支持藍營提名的魏平政,換取保住議長大位,如今在地方盛傳身為魏背後金主、負責催動南彰化選票的謝家3人都涉案,不僅恐大幅衝擊魏平政選情,也恐怕讓稱霸南彰化的謝家落得「縣長、議長兩頭空」局面。

彰化縣議會「請吃選舉飯」涉賄案震驚地方政壇,議長謝典霖父子遭聲押,彰化地院連夜開庭後裁准謝典霖及其父謝新隆羈押禁見,母親鄭汝芬則以100萬元交保。謝氏父子18日凌晨陸續解送至彰化看守所過夜,昔日風光的議長首度淪為階下囚,入所後因經歷漫長庭訊,先吃了一碗泡麵才入寢。據了解,謝典霖與父親因禁見被安排在不同舍房,代號分別為「0056」與「0055」。

彰化縣議長謝典霖因今年6月在議會宴請民眾引發爭議,檢方訊後認定他與父親謝新隆、母親鄭汝芬等人,均涉嫌投票行賄罪嫌重大,當庭逮捕並向彰化地院聲請羈押。

彰化縣議長謝典霖、父母謝新隆、鄭汝芬等5人涉利用職務詐取財物及大肆買票,彰化地院17日晚間裁定將謝典霖、謝新隆羈押禁見。值得注意的是,謝典霖過去不避諱談及優渥家世,曾大方上節目分享球員卡收藏,展示市價1575萬、全球限量9張的「喬丹金色限量球員卡」;日前網紅「億百豪森」拍影片開箱謝家在彰化縣溪州鄉的700坪豪宅,揭露內部設有挑高室內籃球場及整排恆溫酒櫃等極致裝潢,奢華生活當時便引發民眾關注。

一場辦在彰化縣議會會館的餐會,意外炸開地方政壇的司法風暴。被稱為「南霸天」的彰化謝家,為保住立委謝衣鳳關鍵本命區溪湖鎮,傾全族之力幫表姑陳貞妃輔選,父親謝新隆私下發狂言喊出「非當選不可」。詎料議長謝典霖設宴涉嫌綁樁與挪用公款,經前北農總經理吳音寧發文揭露後,檢調鐵腕發動搜索,將謝家三口當庭逮捕並聲押。這場豪賭如今引爆司法炸彈,不僅重創選情,更劇烈震盪地方派系版圖。

彰化縣議長謝典霖及其父母謝新隆、鄭汝芬等5人涉嫌利用職務詐取財物及買票案,彰化地院合議庭17日晚間裁定謝典霖、謝新隆羈押禁見。法院指出,謝典霖身為議長具高度影響力,與謝新隆同居犯罪主導的「上位」角色,且否認犯行、有串證之虞。同案被告鄭汝芬因無實際滅證行為且主犯已收押,獲准以1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服務處主任劉宸佑與議會議會法制室主任黃于賓因參與情節較輕,各裁定3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