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1句話」救到高虹安!高院逆轉判無罪
政治工作者周軒在臉書發布貼文,表示剛拿到高院對高虹安判決的資料,高院列出6點改判高虹安無罪的原因。周軒分析後指出,高院認為助理的薪水跟加班費,本質屬於立法委員的「補助費」。另外,立法院函覆認為編列立法委員公費助理經費,是補助立法委員問政需要所須的財力不足,本質屬於立法委員補助費性質;將「助理待遇」納為「民意代表待遇」其中的「立委聘用助理待遇」補助。
周軒進一步解釋,立院院方的回覆,就是在告訴高院,立委公費助理經費真的是「立委補助費」。讓他傻眼直呼,難怪法制局會幫國民黨寫出公費、助理費通通撥給立委的提案,「立法院院方的回覆這麼剛好救到高虹安了」。
二審高虹安無罪!沈伯洋:我刑法的書要改寫了
另外,民進黨立委沈伯洋則在臉書發文,表示高虹安被改判無罪,是立法院在幫忙,「簡單來說,高虹安就是把助理當人頭,詐領助理費。高等法院對於詐領部分認為是偽造文書,但最後卻說不構成詐領助理費」。
沈伯洋起初感到非常疑惑,但看到高院主張理由是「立法院回覆高等法院,說助理費本來就是立法委員的,所以沒有貪污問題。高等法院說,好的,收到」。另外,法院還說高虹安因為第一次擔任立法委員,對制度不熟悉,是不小心的。這一番話讓沈伯洋傻眼表示,「看來我刑法的書要改寫了,陳玉珍也不用修法了,以後只要立法院去法院作證,說助理費都是立法委員的就好」,以前遭判貪汙的人真的情何以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