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摸我屁股!」女賓客宴會後氣炸提告 知名攝影師辯稱沒碰仍遭判拘50天
女賓客控訴遭摸臀,知名攝影師下場慘了。示意圖

「他摸我屁股!」女賓客宴會後氣炸提告 知名攝影師辯稱沒碰仍遭判拘5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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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2:50:00最後更新 2026/06/22 12:50:38

記者:

馮茵

在攝影圈頗有名氣的李姓攝影師,去年9月在北市一家飯店參加宴會,結束快散場時,李男趁著與友人搭肩道別之際,伸手觸摸旁邊女賓客的臀部,女賓客憤而提告,雖然李男辯稱沒有性騷犯行,但監視器畫面是鐵證如山,士林地方法院一審依性騷擾罪判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可上訴。
案件發生於2025年9月19日晚間10時許,李男在北市天閤酒店劍潭館參加宴會,宴會結束眾人相互道別,李男準備離場時,看見一名女賓客正在與袁姓友人交談,便上前道別。未料,李男站到兩人之間後,一手搭上袁男肩膀,另一手卻趁機伸向女賓客臀部碰觸,讓女方當場受到驚嚇。
女賓客證稱,當時現場並不擁擠,自己與李男互不相識,對方突然靠近後,左手從臀部位置滑過並觸摸,已明顯超出正常社交互動範圍,讓她感到極度不適,因此當場向袁男表示絕不姑息,事後也決定提告。
不過,李男始終否認犯行,辯稱自己沒有碰觸女賓客臀部。辯護人則主張,監視器畫面僅能看出雙方曾近距離接觸,無法直接證明有觸摸行為,且李男左手當時提著黑色提袋,客觀上難以完成女方所指控的動作。此外,袁男並未親眼目擊過程,只能證明女方事後曾向他反映遭摸臀,無法作為直接證據;甚至行政調查檢視監視器後,也曾認定性騷擾不成立。
然而,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後認為,畫面清楚顯示李男走近兩人時,右手搭在袁男肩上,左手則朝女賓客臀部方向伸去;同一時間,女賓客出現明顯閃避動作,並伸出右手向外推擋。待李男離開後,女方立刻轉向袁男反映遭摸臀,並指向李男離去方向。
袁男到庭作證時也表示,李男離開後,女賓客立即對他說出「他摸我屁股」,當時神情受到驚嚇且明顯不悅。法官認為,女賓客歷次證述內容一致,且與監視器畫面、事後即時反應及證人證詞均相互吻合,足認其指述具有高度可信度。
法院因此認定,李男確實利用道別之際碰觸女賓客臀部,已構成性騷擾犯行,最終判處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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