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指出,費男為我國退役空軍軍官,於1976年退伍,但他被發現竟在2021年間,擔任中國河北省某鄉鄉長,並替陸方從事間諜行為,協助收集、刺探及洩漏交付我國情報人員相關資訊之情資,危害國家安全及情報人員人身安全,桃園地檢署接獲情資後,指揮專案小組全力偵辦。
據悉,費男先在2024年1月間,受真實姓名、年籍不詳,自稱「高金力」的中國籍男子指示,以不詳報酬協助蒐集、刺探我國某單位情報人員A之職業、所使用之交通工具、實際居住地址及工作地點等資訊,並委託不知情徵信業者調查A員之行蹤、工作地點及行車動態等涉及身分、行動之資訊。
費男也利用其子擔任房屋仲介之便,以公司系統查詢A員名下所有建物資料,將所獲悉之A員資訊洩漏交付予「高金力」;同年7月,費男再受同人指示,以相同方式蒐集、刺探我國另名情報人員B之個人行蹤、工作地點及行車動態等涉及身分及行動之資訊。
專案小組掌握具體事證後,於今年8月17日收網,前往費男住處搜索並將其拘提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聲押禁見獲准,後續傳訊費子及相關人證到案釐清案情。
桃檢今日偵結,依《國家情報工作法》從事間諜行為而收集、刺探及洩漏情報人員身分、行動資訊予大陸地區人員、《國安法》為大陸地區蒐集、交付關於公務上應秘密之文書、電磁紀錄及《個資法》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等罪嫌起訴;費子也依違反《個資法》起訴,全案將由桃園地院國民法官庭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