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即時
2026/04/21 10:35:00
苗栗縣三灣鄉前鄉長溫志強涉嫌在任內大肆收賄,利用鄉內工程發包、光電標租及清潔隊員甄選等案向廠商與應試者索賄,累計金額高達1289萬餘元。苗栗地方法院一審認定其犯下134次貪汙罪行,採「一罪一罰」計算,累積刑期達499年2月。不料案件上訴後,法院未限制出境,溫志強竟於去年10月飛往香港失聯,檢方已發布通緝,調查局更將其列為「外逃通緝犯」,呼籲民眾協助提供行蹤。
熱門新聞